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海关总署官网2018年5月14日发布的2018年第41号公告,海关总署拟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品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版,主要对水运、空运的存案、动态、单据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
详细包含:《我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我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2拟定阐明》《我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改变阐明》。以上材料也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履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5号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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